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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用我的集资房给别人担保在典当行贷款16万元,约定一年还清

2012年我用我的集资房给别人担保在典当行贷款16万元,约定一年还清 2012年我用我的集资房给别人担保在典当行贷款16万元,约定一年还清,现在两年过去了,别人没有把钱还清,我是否有赔偿典当行的钱的连带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5-09-15 10:0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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