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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2010年9月我与在鄞州区的某先生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并且合同里还注明货到付款,可是待货到后,对方只付一部分货款,迄今为止还有8万余元,经多次追讨,对方总以过几天看看为由,拒绝付款,我手上有合同和送货单(对方有签字),请问我该怎么办,或者怎样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56821(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1-05-26 15:1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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