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村党支部以未缴纳超生费问题不搞入党政审材料
村党支部以未缴纳超生费问题不搞入党政审材料 2011年4月份,学校入党需要政审材料,然后我系的党总支给我户口所在地村党支部发了入党函调,管理区的书记以我家之前没有缴纳够超生费(社会抚养费)为由,向我爸要了1000元才同意帮忙搞函调的资料,并且叫我爸妈不要告诉我。现在我都21岁了,作为一个大学生,我非常气愤,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这个所谓的超生费是怎么收取的呢?还有就是,以超生费为由来威胁我,交了钱才同意搞政审材料,符合党组织的规定吗,他这样做符合一个党员应该尽的义务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Te6124(广东-茂名)
提问时间:2011-05-26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