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电动车逆行撞上自行车责任划分和事后赔偿

电动车逆行撞上自行车责任划分和事后赔偿 两个月前下午六点左右在淮南路非机动车道我骑电动车逆行,一自行车从机动车道拐进非机动车道,也没按铃,由于路边景观带的影响,发现不及时撞上前轮,车主52岁大妈摔倒,当时报警了,送去省立医院检查,只有腰部受伤,做过CT和核磁共振,脊椎压缩性骨折五分之一,医生建议在家卧床休养两个月,期间医药费和检查费用,是我付的,一共3000元左右,在家两个月休养,付了10000元(包括误工费1500元、营养费500元和护理费3000元每月),一个月的时候我给大妈买了腰椎压缩性骨折的护具,当时可以下床了,中间我在小区看到大妈出来走动了,最近我们去医院复查,拍片,医生说腰椎也就那样,建议四个月内不能负重,现在他们说再赔偿四个月的误工费,还要做什么伤残鉴定。当时交警判定事故责任书是我全责,个有问题?因为我工资不高,老婆怀孕在家,经济比较困难,之前的费用我把积蓄都用上了,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20073……(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5-09-14 10:5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