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事故
不应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要看具体情况。
由包工头承担责任,
合同如何签订的。
您有责任n但不大,18007161119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