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甲方与乙方签订1年门面房合同,大概9个月左右乙方不打算续租,于是甲方与乙方协商,乙方提前搬出退房,甲

甲方与乙方签订1年门面房合同,大概9个月左右乙方不打算续租,于是甲方与乙方协商,乙方提前搬出退房,甲 甲方与乙方签订1年门面房合同,大概9个月左右乙方不打算续租,于是甲方与乙方协商,乙方提前搬出退房,甲方退了乙方剩余约2个多月房租,但是由于甲方的大意,忘了拿回乙方的合同,且退钱也没有让乙方写收据,现在乙方以甲方收回房屋不自用为由索要甲方所谓的房屋转让费,乙方已经交出钥匙,且房子也已经清退,请问这种情况,甲乙双方是否已经在事实上解除了合同,毕竟乙方收了退款,交了房屋钥匙。在这种情况下,乙方索要所谓转让费是否合理,房屋现在状况为闲置状态,甲方若与乙方打官司是否有胜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42147797(河南-信阳)
提问时间:2015-09-13 20:4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