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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2015年八月三十号,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对方车辆逆向行驶走反到,两车相撞,九月七号签订交通事故认定书

2015年八月三十号,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对方车辆逆向行驶走反到,两车相撞,九月七号签订交通事故认定书 2015年八月三十号,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对方车辆逆向行驶走反到,两车相撞,九月七号签订交通事故认定书和双方共同申请人民调解书。我本人右横骨2,3,4处骨折,医生诊断证明书建议休息一个月,该怎么调解,后面程序怎么走,我本人可以拿到多少赔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95136257(江苏-宿迁)
提问时间:2015-09-13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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