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关于婚前协议以下内容是否有效 然后带上婚前协议去公证处公证
关于婚前协议以下内容是否有效 然后带上婚前协议去公证处公证 律师好 我是男 我在2008年给父母全款买了一套房子 房子写的父母的名字 然后在2015年2月给自己全款买了一套房子 房子写的自己名字 但是只有合同 还没交房 没有房产证 所以我想知道我如果婚前做财产公证是否可以
婚前财产主要内容
1.男女双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现金____属于各自财产
2.甲乙双方各自父母过世后,各自父母的遗物及所有财产归各自继承(包含房产,存折,现金,古董,收藏品,国家给老人死亡安葬费用,以及老人所享受的国家福利待遇等),各自处理各自父母的财产及遗物,互相不能相互干预,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3.甲乙双方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甲乙其中一方过世,其各自婚前财产全部归各自父母所有,不得参与分配各自婚前财产。如果父母已经过世,归甲乙双方子女名下所有,不得参与分配各自婚前财产。
我想 知道如果做了婚前财产 这3条是否合法有效呢?万一有一天离婚 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为自己勇敢着(北京)
提问时间:2015-09-12 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