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高速铁路占用农用耕地赔偿中,出现耕地换用的情况怎么赔偿?
高速铁路占用农用耕地赔偿中,出现耕地换用的情况怎么赔偿? 最近我们村修高铁,高铁轨道经过我家的农用耕地。其中,我们家和村里一家(老谢一家)在高速铁路占用的耕地面积上发生纠纷,原因是在我们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上写明是我家的地(有0.9亩左右),但是被另一家在耕种,所以这次赔偿不知道怎么协调?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在2007年,这块现在要被高铁占用的土地分到我们农民手中(之前是村干部擅自卖给别人了),而村里之前将老谢一家在另一处有0.9亩左右的地划给我们种(双方在这个分地上有过严重矛盾,因为之前村干部偷偷将一部分土地卖给他人耕种,从中获利,导致一些村民实际耕种的土地比应得的土地要少,这时村干部就将土地从一些农户的土地拿出来重新分配,企图使每家被剥夺的土地相当,但在集体土地使用证上不作更改,当时一部分土地的实际耕种者和土地使用者不一致,其中老谢家的0.9亩地划给我们家耕种,老谢家表示不满,矛头直指我们),村里这次在分给我们的耕地上又划了0.9亩(相同面积)左右的田给老谢一家种,而没有更改集体土地使用证上这两块田地的使用者名字,而且由于田和地的补贴不一样(田补贴高,地补贴低),我父母表示不同意这种田地的交换,可村里从来不给解决,只能一直按照村里的安排在种地,得到的补贴也少,那么这次修高铁,是按照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来赔偿,还是按照实际是谁在耕种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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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82882……(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5-09-12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