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公公今年六月份因为琐碎事情用石头把邻居家一个四十多岁男性的眼睛上方打了一条三厘米长的口子

我公公今年六月份因为琐碎事情用石头把邻居家一个四十多岁男性的眼睛上方打了一条三厘米长的口子 我公公今年六月份因为琐碎事情用石头把邻居家一个四十多岁男性的眼睛上方打了一条三厘米长的口子,警方说没构成情伤害。后来派出所对我们说对方要求赔偿的钱数太多。也没说对方要多少钱。派出所最后做出的处罚是行政罚款三百元拘留七天。像这种情况,如果对方拿着行政处罚决定书去法院要求我们赔偿,我们家老爷子今年六十多岁了,已经拘留了,还用在赔偿对方的医药费务工费吗?听说对方住了十来天的医院。医院产生的医药费就有六千元左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阜新)
提问时间:2015-09-12 17:0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