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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现在怀孕6个月,公司经营不善,要求我去总公司上班,如果不去就和辞职

现在怀孕6个月,公司经营不善,要求我去总公司上班,如果不去就和辞职 我是去年在这家公司开始上班的,今年5月份发现怀孕的,我所在的分公司(湛江)经营不下去了,要求我到总公司(广州)上班,如果不去,就得辞职。但我入职时候签的合同有一项是:同意公司根据工件的情况调动工作地点。我于昨天辞职了,像我这种情况,有得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小岛1号(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5-09-12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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