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个人独资

房屋转租

房屋转租 我2009年11月5号从别人手里兑过来店面,当时没有签合同 ,原因是店面以前的主人和房主人签的合同期限还差20个月到期,所以没和我们签合同  但是过了大约18个月,也就是还有俩个月合同到期的时候。房子的主人告诉我们他要用房子要我们搬出去, 但是我们当初来的时候店面是兑过来的 房子的主人要我们直接搬走,,如果搬走的话我们会陪很多钱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会不会得到什么补偿 比如说迁租金什么的 ?还是无条件搬走? 一般这种情况房子的主人应该提前多长时间告诉我们他要是用房子?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赵鑫哲(吉林-延边)
提问时间:2011-05-24 21:07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