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迁出我的户口不经过户主同意的
户口问题属政策调整范畴,可到派出所办理。
可以到派出所咨询办理的。
你好!
首先,你需要有住房或者租房后,到户籍地派出机关做户口迁移。
其次,具体如何办理,请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咨询。
最后,如果你的迁出条件满足,是不需要户主同意的。
希望我的解答你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你可以申请单独立户。具体到当地公安机关咨询。
你好,很高兴给你解答。
首先,你先不要着急,按照法定程序。你当然可以申请户口迁出并单独立户。 我的补充: 2015-09-11 13:47
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一定要在提交申请的时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件和材料,例如,投资移民的需要提供所投资企业的工商注册资料等,大中专院校升学的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等,而婚姻类的则需要提供结婚证等。
第二步,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一般是迁入地的县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如果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而无法通过审核,则会给出说明,申请人按说明再补充材料进行重新审核。
第三,咨询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再携带各种证件材料(例如,升学的录取通知书)和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现户籍地派出所如果审核同意迁出,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出户口迁移证;如果不符合迁出规定,则给出解释;如果证件材料等不齐全,则给申请者开具补充材料说明书,申请者需要按说明补充材料才可通过迁出申请。
第五,持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身份证不能立刻办妥,因而现有身份证最好先不要交回,以方便工作和生活使用。
第六,针对你担心的找不到户主页问题,不用担心。你去户籍部门先询问,然后需要具体的材料和手续户籍部门会告知你的,如果你缺少部分材料,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会告知你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补救。另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9]459号)的规定,你可以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制作仅含首页和你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这样你就可以拿到户口薄的首页资料,以解决你遇到的问题。
第七,如果派出所不予办理,或者故意刁难,属于行政部作为,你有权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解决,也有权利起诉法院有由法院判决公安机关给予办理。
所以,需啊哟你先去户籍部门询问所需资料和具体程序,然后根据上述的分析,找办法解决,希望你能顺利的迁出户口。
(其他问题请追问,如能帮到你还望采纳最佳答案,谢谢!)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分析如下:
一、若你需要将户口进行迁移,根据不同的迁移理由你应根据公安机关要求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材料。
二、若你其他资料都齐备仅只是拿不到户口薄,那么根据公安部三局《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9]459号)的规定,你可以向当地派出所申请制作仅含首页和你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这样你就可以拿到户口薄的首页资料,以解决你遇到的问题。
三、若派出所不予为你办理你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解决。
综上,在办理户口迁出时,你应按照公安机关要求提供的材料进行办理,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助你解决实际问题。
(对我的回答满意敬请采纳。若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追问或直接联系。)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
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治[2009]459号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
你处《关于解决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居民户口簿问题有关建议的请示》(人管办字[2009]144)收悉。现批复如下:
居民户口簿是公民依法履行常住户口登记义务的凭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的通知》(法(民)发[1985]5号)精神,为保障公民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权利,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特此批复。
二00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要将户口迁移出来并单独立户,那么需要到当地公安机关详细了解需要准备的资料,各个地方要求提供的资料或许存在差异,建议您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详细咨询。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及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人管办字【2000】41号《关于重申有关分户工作规定的通知》的精神,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1、 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户口冻结地区的分户工作,仍执行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居民户口迁入或分户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地字(1992)第299号的文件规定。
3、 分户程序:
(1) 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最后,关于单独立户,这个属于公安机关的受理范围,法院是无权受理的,因此,建议您积极跟当地户籍公安机关沟通,请求他们协助处理。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我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1、如果你没有结婚,没有家庭,没有自己的房产,不可能单独立户;2、如果你有其他的亲友,他们有单独的户口,同意接受你落户,经过他们户籍派出所同意,他们可以出具“准迁证”,你持准迁证到你的户籍地派出所说明你的家庭情况,请求依法迁出你的户籍,他们应该同意的,会把你的户籍同意迁出,后落户到的出具准迁证的派出所落户。3、如果你的户籍派出所不同意,可以到分局或者市局的户政科说明情况,还不同意,你就告他们或者提前“行政不作为”的诉讼。
需要有接受你的户口地
您好!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
建议咨询迁入地和迁出地户籍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