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一对情人,因女方浪漫出格,与多个男人关系暧昧。男方在劝阻无果的情况下,发短漫骂女方。女方打电话到男方单位称其骚乱,挑拨男方与领导之间关系,男方在忍无可忍情况下将事实告之女方其夫。女方遂到110告男方骚扰,随后纠集三人用铁器殴打男方,致使头部缝合八针。请问:1、男方短信是否构成骚扰?2、女方及三人殴打者是否都构成故意伤害?3、短信是否影响对女方判决?
另:女方加男方为亲情套餐,互通电话免费,还算骚扰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sy(福建-南平)
提问时间:2009-07-20 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