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大爷今年5月份里了遗嘱,遗嘱房子是给她的第二任妻子,债务给了我大爷的第一任妻子的儿子
以遗嘱为准
如果房子如果完全是你大爷一个人的房产,那他可以立遗嘱给任何人
你好,如果有遗嘱,就没有法定继承权了,但债务可以不承担,由你父亲的遗产清偿,与你无关。
如果房子是他所有,应以遗嘱为准,房子归第二个妻子所有。但是债务其无权转嫁给其儿子。至于债务,应以其留下的财产偿还。(可通过来电等方式咨询)
如果房子属于你大爷个人所有,则大爷的第一任妻子的儿子没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