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民间借贷为何变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了
民间借贷为何变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了 我与被告签有书面的借款协议,当时是因为她要做酒生意,需要用钱,而且和我单位同事是同学,经常在一起,我就将现金交给了她。现在被告不但不支付利息而且经催要连本金也不还了,说是她把钱又借给了第三方金融公司了(在她把钱放在第三方的时候,没有告知我,而且她是以我的名字放在第三方的,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第三方金融公司的业务员了)。而第三方金融公司因涉嫌非法吸存已被立案调查。我去法院告她,经过立案,法院说因为那个第三方涉及非法吸储,现在第三方的账上有我的名字(但是没有我的签字),驳回了我的起诉。但那个什么第三方我根本不认识,我只和被告两人间签的借款协议。请问,法院能够驳回我的起诉吗?还有在审理过程中,会因为第三方的刑事案件受到影响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tyj(安徽-淮南)
提问时间:2015-09-10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