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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欠账设备未还逃跑

租赁欠账设备未还逃跑 我是一家租赁站的业务主管,主要对外租赁业务。
    2010年9月份,因西宝高速扩建工程,由四川吴太清民工队在我处租赁建筑设备,价值约5万元,当初没有交押金,但是,我们得到了他们拿到的介绍证明,是由中铁二十局西宝高速改扩建工程部B-C10项目部给出的,上面有盖章,以及项目部经理的亲笔签字。但是现在,工程没有结束,到2011年2月份他们只归还了一部分设备。然后就消失了,终于在2011年2月底电话联系上了施工队老板,他们说过完年再过来结算所有账目,结果等过完年后,他们彻底消失匿迹。电话不接,有时候关机,有时候拒绝接听。后来我们去找中铁二十局西宝高速改扩建工程部B-C10项目部,他们说与他们无关系。截止到2011年5月份,我们的设备租赁费用和设备本身价值大约结算出近11万左右,依然找不到施工队负责人,因为他们是四川人,而我们在宝鸡眉县,现在想咨询一下,我们现在报案还能来的及么?有什么法律途径能解决这样的问题么?还有就是说,如果我现在选择报案,应该选择小镇的派出所,还是县公安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杨海林123(陕西-宝鸡)
提问时间:2011-05-23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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