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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读一年级,在学校跟另外三个同年级的孩子一起玩耍,其中
我的孩子读一年级,在学校跟另外三个同年级的孩子一起玩耍,其中 我的孩子读一年级,在学校跟另外三个同年级的孩子一起玩耍,其中有一个小孩被另外一个小孩碰倒受伤摔到下巴,有点严重缝了五、六针(当时摔倒的地方地面很不平,用水泥补过高出5、6公分)现在受伤小孩家长提出要赔偿医药费、营养费、整容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共计五六万,学校要我们3家承担(连受伤小孩一起四个人),我想问一下我该承担多少,学校路面不平难道就没有责任吗?另外撞到他的孩子责任和我的孩子划分一样吗?(学校说小孩太小,不追究撞到的孩子,四个人一起做游戏,如果不在一起玩耍就不会发生这种事的说法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黄石)
提问时间:2015-09-09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