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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租户,房东要提前收回房子

我是租户,房东要提前收回房子 我是跟二房东签的合同:1、原房东与二房东签订6年合同,将房屋出租并同意改造房间多间出租。合同约定如果前三年房东违约,赔偿12万,后三年房东违约赔偿6万。2、二房东自己租用了1年3个月将该房屋转让,收取了15万的转让费,我可以使用4.75年,同时也约定了违约赔偿金额,赔偿金额与赔偿的时间点与原房东和二房东签订的时间相同。3、我现在租用这个房子2年3个月,房东就来说要提前收回房子,而他只愿意赔偿违约金6万元,二房东说他也只能赔这个违约金6万元给我,但是我花掉的转让费是15万,而且经营的时间还不到合同约定的一半,请问这种情况,1、法院会支持二房东可以对我的转让费给予补偿吗?2、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力,现在房东想起诉让我们直接搬,没有得到补偿,我不想搬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0ken0(福建)
提问时间:2015-09-09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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