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怎样界定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关键看事实婚姻产生的时间.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94年后没有事实婚姻问题。
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符合结婚的要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属于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你好,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只要没领结婚证,就不算结婚。
1994年2月1日前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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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话属于事实婚姻。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