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我在镇江句容、打工、和两个一起干活的、下班去网吧上网、要走的时候、我在网吧地上看见了一部手机、丢手机
我在镇江句容、打工、和两个一起干活的、下班去网吧上网、要走的时候、我在网吧地上看见了一部手机、丢手机 我在镇江句容、打工、和两个一起干活的、下班去网吧上网、要走的时候、我在网吧地上看见了一部手机、丢手机那个人没有走、然后我就拿手指了一下、他俩就看见了、一个就把手机捡起来、我们就走了、第二天警察来了手机就给他们了然后给我们带走了、、、做笔录、说我们盗窃手机、然后给我们送看守所、呆了15天、然后拿2000取保候审了、过去半个月公安局打电话说、案子交到检查院了、请问还要判吗?手机价值2270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84328861(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5-09-09 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