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脚工伤的伤残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
脚工伤的伤残鉴定标准和赔偿标准 我是在广东省佛山市高明的一家工厂打工,于2009年9月在上班时受伤将左脚于脚螺处砸断为粉碎性骨折,已经动过两次手术,手术后能勉强行走,但脚上肌肉有萎缩迹象。我在2009年就已经申请工伤鉴定鉴定为工伤,请问我的情况能鉴定为几级伤残?鉴定伤残后有多少赔偿?(注明:在没受伤前上班一个月的工资总的有一千六,工资没分基本工资和其他津贴,就是一个总数。)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SGA(重庆)
提问时间:2011-05-23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