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我家的土地1998年卖给了本村人。当时就写了合同,2.9公顷卖5000元,并且村提留由他交,并且合同规定,政策不变,合同不变。也向村里改了名,但合同中没有写明年限。现在国家政策变了好几回了,先是不交村提留,后来没有地税,后来国家又给直补,现在别的地也要钱了只有人口地不要钱。我家的地是人口地。国家的法律都在不断地完善不断的改动,可我家的协议为何说不能变呢?现在和我们当时签协议的时候,条件已经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国家的惠农政策的提高,我加一点也没享受到,他家享受到两份。人口地不要任何费用,国家是补给每个人的,最起码这点优惠他应该给我吧!我父亲现在要我们子女每年给他1000元生活费。我们感觉不很公平,一个协议就能永不改变吗?我想问,我家的地能要回来吗?或把直补免得地税等钱给我。我恳求你帮帮我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伏学勇(黑龙江-黑河)
提问时间:2011-05-23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