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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律师您好!我夫妻双方为农村户口,第一胎生了女儿,政策内可再生第二胎 律师您好

法律法规: 律师您好!我夫妻双方为农村户口,第一胎生了女儿,政策内可再生第二胎 律师您好 法律法规: 律师您好!我夫妻双方为农村户口,第一胎生了女儿,政策内可再生第二胎 律师您好!我夫妻双方为农村户口,第一胎生了女儿,政策内可再生第二胎 律师您好!我夫妻双方为农村户口,第一胎生了女儿,政策内可再生第二胎。本人2014年10月怀孕第二胎,预产期2015年7勻25日左右,但由于我怀孕三个多月时煤气中毒,医生说不敢保证生下以后是否有后遗症建议做了。于是我2015年2月28日做了引产,2015年4月19日到医院B超复查,复查已经没怀孕了,2015年8月计生办来找我,以为我未办准生证生育,并认为我有超生倾向,我说明了原因并拿了引产后复查证明,证明我未生第二胎,但还要我写保证书,我可以拒绝写吗?我认为写保证书对我大大不利,如果写了即使此次引产是事实,如果我以后超生了我要接受最高标准六倍罚款,而其他人同样超生的就按单倍罚款,如果他们没证据证明我已生第二胎,待我生第二胎时不帮我办准生证,当我超生我可以起诉他们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15-09-08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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