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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队没收电动车说因为带人,要求15天内去处理。 第一次去

交警大队没收电动车说因为带人,要求15天内去处理。 第一次去 交警大队没收电动车说因为带人,要求15天内去处理。  第一次去称不处理  第二次去称不处理  第三次称时间太短,顶多处罚30元,暂不处理  第四次满15天,称存放车辆处不放车  第五次去称大阅兵,暂不处理  第六次去称不处理,等通知  第七次称不处理,领导开会  第八次称处理人不在,执勤  第九次称要处理也行,得坐牢,距处理日已经快1个月,太折磨人了,最后这次说得太吓人了  后听说交警大队经常靠扣车敛取钱财,如果车辆超期,他们还私自加罚让被处罚人无法要回车辆后,私自变卖敛财,黑至极。我该怎么办,我的是新电动,花了4千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5-09-08 12: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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