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帮助我
请帮助我 请大家看看以下合同,是否在法律上生效?如果签订了,是否生效?如果现在没有时间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通知,又要急着离开用人单位,要付什么法律责任?如用人单位提起上诉,签合同者有没有胜诉的可能?
? 某琴行聘用合同
甲方:签字(用人单位)
乙方:签字(劳动者)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被聘为本琴行的钢琴专业教师,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拟定以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一年(大写)。2008年某月某日至2009年某月某日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一方提供必要的教学设施,并负责广告宣传和招商工作。
2、甲方有义务协调家长、教师、学生之间的关系,维护教师权威。
3、甲方应适当组织活动让学生得到发展。
4、甲方支付乙方工资800元每月,保险费200元,共计1000元(保险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5、甲方每月28日按时发放乙方工资,不得拖欠。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教学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保证教学效果,不得打骂学生。
2、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兼任其它琴行同专业的教学工作。
3、乙方在日常教学工作中必须维护甲方的权益和声誉。
4、合同期内,乙方乙方除非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嫁、丧失工作能力外)否则不得解除合同。
5、有事须请假,请假两天以上的,须写书面请假条,并把学生安排好。
6、乙方信誉保证金1000元
7、解除合同后,半年内不得就近教学
四、附则:
五、违约责任:违约方赔守约方10000元损失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08年某月某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NHUA……()
提问时间:2008-09-29 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