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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刘律师,我在绵阳一家火锅店上班,因为我7月21号来上班
你好,刘律师,我在绵阳一家火锅店上班,因为我7月21号来上班 你好,刘律师,我在绵阳一家火锅店上班,因为我7月21号来上班,这个店是每个月15号结工资,我们8月15号结了7月份的工资,本来9月15号该结8月份的工资,但是因为这里辞职是提前一个月辞职,所以我8月17号交了辞职报告说9月15号辞职,但是老板不批准,因为我9月1号到7号因为自己有急事请假老板不批,然后老板就给我算旷工,这里旷一天就三天没工资,然后这个月差不多就没有工资了,但是听我们主管说老板要扣我们8月份的工资来抵9月份的的这7天矿工,我觉得这是不合理的,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们有没有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希望您能回复我,因为我的家乡在凉山,本来就很穷,出来给人家打工真的很不容易。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5-09-08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