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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骨折不能做法医鉴定,如何算诉讼时效

骨折不能做法医鉴定,如何算诉讼时效 2010年7月16日由于无德邻居修路侵占我家地基,父亲上前制止,被邻居家叫来的4人打成重伤,当晚入院,拍片显示,左右肩胛骨都有不同程度的骨折,7月24日,医生对父亲进行肩胛骨内固定手术,打了两块钢板,但医生出来后告诉我们,父亲伤的太重,年纪也大了(59岁),不可能恢复,右臂进行保守治疗,左肩在大半年后还需要做一个肱骨头置换手术,我们在派出所报了案,做了材料,派出所只叫我们等伤好了做法医鉴定,什么都不管了!我们去做法医鉴定,可是法医说至少要等到二次手术(取钢板手术后)完全康复后才能做法医鉴定,可是这样时间要将近2年,现在听说身体受伤害的诉讼时效只有1年,现在已经5月下旬了,我想问的是,父亲伤情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派出所这样不管不问,我们也没钱承受肱骨头置换手术(要5万左右)父亲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各位好心的律师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itida……(湖北-荆州)
提问时间:2011-05-21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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