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合同
合同 我去年12月份租了一间店面,店面的租房合同里其中一条是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方)要自行支付乙方日常生活的一切开支。还有一条是合同期3年,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赔偿4万的违约金。但是从店面租下来开始,一直到现在,有9个多月的时间了,房东所使用的水电都在一块表上,房东也一直没有向承租方缴纳过水电费,请问房东这种情况属于违约吗?如果现在承租方不再继续租他的房子了,是不是必须付赔偿金?合同也没有关于房屋转租的条款,如果我现在转租的话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与子~~(云南-大理)
提问时间:2015-09-07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