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后的财产和债务
离婚后的财产和债务 我结婚四年多了,有一个两岁多的儿子。结婚后三个月丈夫以做生意为名独自向我母亲借了三万元至今未还,而且不容许我过问他的一切事情,他的事情也从未和我商量说过,我可以说对他在外面的事情一无所知。他的工资一月有一千快钱,一直由他支配直到孩子一岁半才给我。从结婚到现在,他给家里和孩子一共付出了一万多快钱,而我一月一千七八的工资也都用于了生活,不够的由我父母补贴,并无因生活所需欠下外债。至从孩子出生后我们一直分居,因为他不希望我和孩子回家,而且对孩子也不闻不问,从未尽到一个当父亲的责任。如今他却和我说他欠下三四十万元的外债(可能有一些欠条),房子也抵押出去了(我未见凭据)。他说是因做生意所欠,但也有些说不清去向,可这些我事先并不知情,也未同意,同时他也从未因此给家拿过一分钱,此外他还承认有外遇。这种生活无法维持,面临着离婚。我想知道他欠我母亲的钱是否能要回?他的债务是否和我有关?我还可以主张一些什麽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旭日朝霞(河北-张家口)
提问时间:2011-05-21 1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