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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律师朋友帮帮我~谢谢了,真的谢谢了~

麻烦律师朋友帮帮我~谢谢了,真的谢谢了~ 5月7号那天我家起了火灾,火灾原因是因为我给太阳能灌水时,一楼的地下室的电动电线老化着火引起的,而打水期间家里没人。也就是说火灾起因是我家引起的,但现在的情况是我家的一楼地下室租给别人当做电器仓库了,火引起后先是烧了他家的电器,然后从一楼烧到了2楼,2楼市俩个门面的门面房,是我家开的药房,全烧掉了。现在消防责任认定书下来了,上面写道:灾害起因是因为电线敷设不规范,由于仓库无人,报警较晚,消防队路途遥远,场所消防设施缺少,货物堆放不符合要求擅自改变建筑用途造成该起火灾扩大。注明一下,我家跟电器业主没有租房合同,只是口头约定的。并且他的仓库没有专人看守,没有消防器材,码放不合理。而且如果不是那么多电器和包装纸箱,我家房子起不了这么大火。现在我家的房子已经判为了危房并停止使用,损失大概在70多万。而他家的电器损失是30万左右。家里还有三个小孩,分别上大学,高中和小学,一家五口就挤在隔壁家的地下室里,可以说是一贫如洗了。我想知道如果他起诉的话要求经济赔偿的话会有多大的胜诉把握?另外假如要是输了的话强制执行会不会逼我家变卖房产????希望各位律师朋友能帮我解答一下,很急~~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ducti……(安徽)
提问时间:2009-07-1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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