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已购公有住房买卖是否需要同住人的同意?
已购公有住房买卖是否需要同住人的同意? 事情是这样的:房子是我爷爷以前分的公房,1999年由我爷爷出资购买产权,产权人是我爷爷和奶奶。我大爷、大娘、姐姐,跟爷爷奶奶同住。我跟父亲母亲的户口也在这个房子里。大爷大娘很不孝顺,爷爷奶奶一直体弱多病,但是住在同一间房子里,他们对二老都是不管不问,2006年爷爷查出患有癌症末期,为了逃避赡养老人提供医疗费用的责任,大爷一家3口搬至其他地方租房居住。但是房间一直占着,没有让出来,偶尔过一两个星期会回来住一晚。2006年6月爷爷在弥留之际将房子以买卖的形式卖给了我,现产权人是我。2007年7月爷爷病逝,现由我赡养奶奶至今。现在大爷一家将我告上法庭,请求判决我与爷爷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理由是他们作为同住人没有同意。我想请问各位律师我与爷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必须经过他们的同意吗?他们已经于2006年搬至黄岛工作和居住,他们还能算是同住人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nchl(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09-07-19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