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54岁)去世了,爸爸的两个姐姐(58岁和56岁)各拿走爸爸遗产10万。。。
答:他们不享有继承权;得不到法律支持。
应该把20万视为遗产共同继承
她们可以得护理费,但不应当继承。
不合法,他们无继承权
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们拿走了你父亲的遗产,那么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起诉你父亲的两个姐姐。
他们的行为违法,他们无权利继承的,但是对于付出的医药费可以适当向孩子主张的。你们可以请求反、返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