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正常辞职,老板扣工资当押金,称是“学费”不给
正常辞职,老板扣工资当押金,称是“学费”不给 我今年第一次来温州打工,在路边看到招工牌子就问了一下工作情况, 2月17日进奥龙电器公司上班,做包装工,工资是这样说的,第一个月保底1500元,补贴金勤等,下个月计件:(当时进厂时也讲过,会做不到一年报)到4 月份时,我呕吐很严重,上不了班,去医院检查,说怀孕了,不能做重活,我和家人商量一下后,我拿着化验单去找老板辞职,老板说扣1000元工资不给,年底给500元,还有500元不给,说是没做到一年,在这里上班要交学费的。我是5月4日交辞职的,5月18日到期,老板娘有事到5月20日下午15点左右才给我解算工资 最后扣500元不给,问为什么?老板娘说没做到一年,又问为什么?就是说这是学费不给的。我自进厂到5月份,公司所有人都没有办理上班证,签劳动合同等,老板说给多少工资,就多少,与进来时的说法不一样。我现在怀孕不能上班,老板不给一点情面,还要扣工资交学费。(之前有很多人第一次这个厂里上班,最后辞职都扣工资500元为学费不给,这是后来听老乡说的)老板还说劳动局赞成他们公司这样做,我觉得很不甘心,第一次到外地打工,就遇到这样的事,这是我的血汗钱,我很不甘心,我想请问劳动部门是否有这样的规定?我在老家的工厂都没有这样的规定,其它厂也没有,就这个厂有这样的说法,还说你去劳动局说没有用,劳动局也赞成,是这样的吗?虽然钱不多,但都是血汗钱,我们外来工,还有说理的的地方吗,有人能为我们主持一下公道吗?以后还会有人来这里工作吗?我们打工者太可怜了,还要被老板扣工资为学费,来这里打工还要交学费, 还有这种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ju5……(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1-05-20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