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在一家民营的私人企业上班,做了四五个月了,现在不想做了,通过辞职申请,老板不批准
法律规定,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即可离职,正式员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即可离职,你可将离职通知书邮寄给公司,快递详情单上写明“某某离职通知书”,同时保留好快递底单作为证据,到30天后就可自动离开,若公司此时不发工资,则可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另外,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直接仲裁,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可以以单位未购买社保提出离职,并要求单位补缴。一并主张从第二个月起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