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我的亲戚用我的身份证办理了信用卡
建议及时收回信用卡,并注销。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1万元以上)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