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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公司签订的两年派遣劳务合同里既然会有这么个霸道的条款

公司签订的两年派遣劳务合同里既然会有这么个霸道的条款 我是已婚的销售代表人员,不在计划中的怀孕了,但与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里既然会有这么一条条款:在劳动关系存续期内,乙方欲结婚的,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欲生育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朝暮生育的法律法规,并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准生证明后方可受孕,生育。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依法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难道我这是意外怀孕,我还能提前告诉公司吗?那公司不就可以单方面与我解除劳动合同了,那孕妇不就是代表要失业被鄙视。有否相关的规定来维护这种劳动者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dU9701(广西-北海)
提问时间:2011-05-20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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