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通过法院取消前夫对孩子的监护权,可行吗?
通过法院取消前夫对孩子的监护权,可行吗? 我离婚后孩子跟我生活,法院判对方每月给300元抚养费,2006年中生效。自此以后,对方就极少来看过孩子,钱是打到账户上的,前夫也再婚了,最近还带上新欢,以看孩子名义过来,其实是炫耀他的得意生活。而我也有外国的亲友帮助我移民到国外去,我想把孩子一起带出去,该国驻中国大使馆就强调孩子必须取得前夫的同意陈述,才能批准孩子的签证,而前夫是一个特别难搞的人,还发了恐怖威胁信息过来,我就想通过法院取消前夫对孩子的监护权,可行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zliao(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5-20 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