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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三轮电动车,对方骑两轮电动车,我正常行驶,由于她的逆行,撞上了

我骑三轮电动车,对方骑两轮电动车,我正常行驶,由于她的逆行,撞上了 我骑三轮电动车,对方骑两轮电动车,我正常行驶,由于她的逆行,撞上了,她受伤,我也受了点伤,两辆车都有不同程度损坏。她没保险,我有,交警到达现场后,勘察完让我跟她一起去医院检查,我不想掏钱,但经不住对方软磨硬泡,就把钱掏了,我没做检查,她的检查片子出来,没有问题,只是表皮擦伤,第二天去交警队,交警认定她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可他拿不出行驶证,驾照,最后交警协调,说,让他开误工费,陪的钱用来给我们修车,我不明白交警这是什么意思,今天让他跟我一起去修我的车,她不去,我自己还是把修车费掏了,我想问,就这起事故而言,他不应该负全责吗,她可是逆行,第二,交警是依据什么来认定我们双方责任的?第三,交警认定责任跟当事人有没有保险有关系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新疆-博尔塔拉)
提问时间:2015-09-04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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