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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诈骗罪与借贷行为

诈骗罪与借贷行为 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请问:
到期不偿还。这个把钱挥霍一空,虽然没有赖账,但是还是继续弄虚作假骗人-编了很多个人很惨的经历,但实际情况下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只是为了骗取别人的同情。
说是打算偿还,但是从来没有偿还的行动。那怕是需要点什么个人身份抵押,或者财产抵押,从来就是找借口推脱,不给的。至于非法占有很难认定,但是找他要了多次,就是不给的。
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借贷还是诈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engxu……(上海-卢湾区)
提问时间:2011-05-20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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