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小孩被他人故意伤害后被他人告上法庭
我小孩被他人故意伤害后被他人告上法庭 某日下午,我小孩在某大学接待中心门口与另一同龄小孩玩耍,一会儿我儿子回到家告诉爸爸说有个大人欺负他,我们发现我儿子大腿处有淤血,儿子描述是被那个小孩的母亲 一脚踹伤的,随后我们带着小孩来到那个小孩的家里,找家长评理,他们家长毫不客气的说 这次算是轻的,要是有下次 就XXXXX
之后我们找到了校保卫处 进行调节,未果,我们又来到了辖区派出所,派出所一致认为确实是他们家长有错在先,但是他们家长却将我们家告上了地方法院,并提出无理的赔偿要求,他们这种恶人先告状的做法实在让我们这种普通老百姓情何以堪?我们因为当时儿子受伤后没有及时带他去医院开出伤势证明,他们就以此为借口,反告我们恶意伤人。
这种事儿发生了我们应该怎么样做 来维护自己 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j001(湖北-宜昌)
提问时间:2011-05-19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