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超市上班走的时候拿了400块钱备用金,我的工资还有六百块钱没给我
属于违法行为,尚不足以构成犯罪。拖欠工资的,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