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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对方酗酒聚众滋事被我打成轻伤,我该给多少钱?

因为对方酗酒聚众滋事被我打成轻伤,我该给多少钱? 当天他们人多,而且喝了酒,我们就2个人.对方滋事,然后被我用非管制刀具制伤,司法鉴定为轻伤,伤口均不危害生命安全,不损伤内脏,不伤及骨头.他向我琐要赔偿74000余元,我觉得非常不合理,而且他住院期间医药费7000余元都是我支付,营养品什么都买,对方太不厚道,我想请求您的帮助,还有他有鉴定了10级伤残,我想请问一下是不是必须哪些部门的鉴定才有法律效率?假如是10级伤残又应该如何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FQ437(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1-05-19 17:2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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