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68岁农村户口人员因交通事故造成轻伤10级伤残,是否具有后期康复费和误工费这么一说?
68岁农村户口人员因交通事故造成轻伤10级伤残,是否具有后期康复费和误工费这么一说? 事故时间及过程;2010年12月23日,被告男55岁,驾驶三轮摩托车与原告男69岁,驾驶二轮摩托车(其二轮摩托车载有一女孩八九岁),两车在会车时被告驾驶的三轮摩托车车头作侧与原告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左前保险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两轮摩托车驾驶员与乘车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节书(续页)
原告医疗费:13161.17元
原告护理费:1人x34天x30元=1020元
交通费:900元
原告住院伙食补助费:1人x34天x50元=1700元
原告残痪赔偿金3369元x年0.1(十级伤残)=3705.9元
原告后续康复治疗费评估:2500元
乘车人医疗费:133.97元 合计:23121.04元
二轮摩托车修理费:1250元
以上8项总计24371.04元,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由被告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该24371.04元费用由被告承担三轮摩托车由被告本人负责修理费5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当事人各方所欠款项数额於2011年6月8日前当面点清并支付。
四:本事故为一次性调解结案(注;其双方都已签名捺指印)
2011年04月08日
截止到2011年5月15日其中一部分费用被告已经付垫,其余的款项被告正在积极筹备中,而却在2011年6月16日收到原告向法院起诉后法院让被告到法院领取的传票,并让其在回执上签了字。其民事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是:请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54837.38元(医疗费13161.17元,护理费3600元,伙食补助费17010元,营养费680元,误工费4500元,后期治疗费2500元,残赔金15866.4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4335.85元,车费900元,修理费1250元,鉴定费121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乘车人医疗费133.97元)。
其我方做为被告一方面对这高昂而不合理的费用的应如何应对?还请各位高人给与指点,在此无尽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痴法小仔(云南-楚雄)
提问时间:2011-05-20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