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不负责任出具环保意见致使鱼塘污染造成重大损失我该到哪里去举报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该环保局相关负责人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建议你整理好有关资料到当地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进行举报。
环保局工作人员在明知化工厂排放污水造成你的鱼苗死亡的情况后仍然为环保局出具环保意见,属于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其监管职责,且造成你的经济损失高达30余万元,根据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的情形属于刑法第397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此,你可以举报相关人员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
当然,在司法实践中,并非只有环保局具有监察职责,建议同时反映问题,解决损失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