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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给了女方8万块钱,买房子用,但是一直没有买,现在要离婚

婚前给了女方8万块钱,买房子用,但是一直没有买,现在要离婚 婚前,男方给了女方8万块钱,明确表明是买房的首付钱,但是房子一直没有买,现在要离婚,但是之前给的8万块钱在女方父母那边,这个钱能要回来吗,女方一直未上班,她能否以生活所需为由说花光了,不予返还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3456……(河南-周口)
提问时间:2015-09-02 14:3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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