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今年3月28号今年3月28号,我的合伙人将他提供的设备和我提供的五万元合作資金转移逃匿,这触犯刑法了
今年3月28号今年3月28号,我的合伙人将他提供的设备和我提供的五万元合作資金转移逃匿,这触犯刑法了 在2010年10月偶然机会认识曹某,他说他的父母都不管他了,准备把家里东西卖掉过生活,他家原来是做纸箱的还有四台做纸箱设备价值五万元.我问他;你自己会不会做.有没有业务,他说有业务也会做.于是,我们便商定;他提供四台纸箱设备做价为五万元,我出資五万元进行合做.总投資为10万元,在10月28号订了合作协议.当天便给了他3万.后来陆续给了他2万他都写的收据.然而,从那开始到现在却根本没有业务,他一直是住在厂里,我因为没有生意也就不在厂里住,去的很少.只是电话联系一下,今年3月28号她突然转移走了所有东西和合作资金逃匿了.31号才知道于是报了警.警方展开调查,大概迫于警方压力4月3号下午他给我电话.要我给他一个星期时间凑足五万元给我,并且让我跟派出所说一下我们私下解决,我如实把这一情况向所里作了汇报,所里说这样挺好于是就等.一星期后,却没有了他的任何消息一直到现在.我再去找所里,所里说不能立案自行解决,4月12号我到市公安局反映情况.信访办为我做了一份材料.大概一星期后所里把我叫去,重新做了一份材料交了上去让我等.5月6号,我打电话问所里情况还是让我等,我的这种情况能立案吗/属什么性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9132……(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05-18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