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我负全责,对方想要钱,不给钱不签字。在此之前,我给对方垫付了医药费等费用
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32条、33条规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送交给事故当事人,送交方式一般是直接送达,这种送达方式必须由当事人在送达凭证上签收。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凭证只是当事人签收的一种法律手续,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不会受任何的影响,这与本人是否同意责任认定无关。如果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凭证上签字,送达人可以让在场人(见证人)签字,视为送达,即使无见证人,只要在凭证上注明有关情况即视为送达。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需要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