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和妻子登记结婚,一年后我们有了一个孩子。现在妻子要和我离婚,我非常想取得孩子的抚养权。请
根据长期的实务经验,法院会把握一个总的原则,即有利于子女身心健 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至于如何认定谁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则由法官 自由裁量决定,并结合最高院出台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加以规范。 除此之外,法院还可能考虑如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 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在双方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 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