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退押金怎么办?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2,如果协商不来下,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你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全额返还,以维护你应有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如果协商不来下,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
单位收取押金违法,可以请求退还。